一个脚注

November 14th, 2018

https://v.youku.com/v_show/id_XMjk5MzAyNTg0OA==.html

这件事一直有所耳闻,但录音是前两天整理资料的时候才听到,放在这里做个注脚吧。

王亚芳是沃尔玛事件的核心人物。她在录音里控诉的是一个叫段毅的律师。段律师开了一个具有公益性质的律所,常年帮工人打官司。王说段当年承诺,只要她告沃尔玛工会,就能得到八万块钱。她当时因为家人重病,急需现金,就听从了段的建议。官司本身也引起了不少媒体关注。但官司打完,王不但没有得到钱,反而被沃尔玛开除了。现如今生活无着,而段又无法给她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帮助。

段当时是否有向王承诺过要给八万?是不是王会错了意?还是段当时更希望王站出来打这个官司,以至于只强调了官司可能带来的好处,却没有向王充分交代这其中包含的风险?这个只有当事人才说得清楚了。

但类似的矛盾冲突在劳工活动中屡见不鲜,绝非个案。我觉得不能简单归咎于“中国工人权利意识不强”,或者“劳工机构动机不纯”。这里面有更深的组织结构的问题。大多数沦落到要靠劳工机构帮忙打官司的打工者,都是出来勉强讨个生活的。参加集体行动主要就是为了短期的经济目标。无可厚非。但绝大多数劳工机构,不管它的金主是不是境外的,都不可能只考虑具体的经济目标。他们会渴望媒体曝光度,希望做那种有可能被树立成典型的案子。具体做到什么程度要看机构负责人的想法,也得看背后金主的压力。有些金主甚至要求每周上报媒体曝光度,如果不合格,会威胁不给钱。这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,工人和声称要代表他们、服务他们的机构在偏好和风险回避上很容易出现差距。稍微一点沟通不良,就可能反目成仇。

最后要说的一点是,把这个案子翻出来的,是劳工活动里的一群激进左派。他们当时在各处大肆宣扬这个案子,是为了批判段毅,诋毁段推行的集体谈判活动是一种“小资产阶级的”、“主张阶级调和的”运动;希望用这个案例证明,“中产阶级”和“知识精英”搞的劳工活动都是不可靠的,是没有群众基础的。这群人的政治立场暂且不论,论述逻辑也是非常可疑。集体谈判在成熟民主国家确实是搞阶级调和的,这个不假。在中国这种工人的集体权利完全没有着落的地方说这样的话,没有考虑到情境。此外,“知识精英”不介入劳工活动,工人就自动变得更激进了吗?王亚芳的哭诉不恰好是个反证吗。

唉,一地鸡毛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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